河长制培训是为了增强河长制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基层河湖管护水平而开展的重要活动。以下是对河长制培训的一些详细介绍:
一、培训目的
河长制培训的主要目的包括:
* 使河长们掌握河湖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水环境治理效率。
* 强化河长们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感,确保其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履行职责。
* 促进不同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实现河湖保护和治理的综合效果。
二、培训内容
河长制培训的内容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河长制概述:介绍河长制的起源、背景、目标以及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情况和成效。
2. 法律法规框架:解读与河长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层面的政策指导和地方实施的具体条例。
3. 职责与任务:详细阐述河长的职责范围,包括水质监测、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具体任务。
4. 监督与考核:介绍河长制实施中的监督体系,以及对河长工作成效的考核标准和方法。
5.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成功与失败的河长制实施案例,让学员了解实际操作中的关键点和常见问题。
6. 技术支撑与公众参与:介绍技术支撑单位在河流管理中的作用,以及如何通过公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河流保护网络。
三、培训形式
河长制培训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
* 理论授课:通过专家讲解、PPT演示等方式,向学员传授河长制相关知识。
* 实地考察:组织学员到河流现场进行考察,直观感受河流治理的现状,学习河长制的具体实施方法。
*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具体案例,让学员了解河长制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和效果。
* 角色扮演:模拟河长制工作场景,让学员扮演不同角色,增强理解和应对实际工作中的复杂情况的能力。
四、培训效果
通过河长制培训,可以达到以下效果:
* 提升河长们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 增强河长们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和治理河湖的良好氛围。
* 促进不同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合力解决复杂水问题的良好局面。
五、培训实例
近年来,各地纷纷开展河长制培训活动。例如,某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河长制业务培训会,会上就“蜀水智巡”巡河小程序的使用、注意事项以及河长制“六大任务”、河长办“三不代替”原则等进行了详细讲解。此外,还有地方举办了全省或全市范围内的河长制专题研讨班和工作培训班等。
综上所述,河长制培训对于提升河长们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河湖保护意识以及促进部门间协作具有重要意义。
天津市河湖长办每年开展12次培训。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天津市河湖长办南开区加大我区处级领导和街级河湖长的培训力度,全年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工作培训共12次,切实提升河湖长制工作效能。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各级河长确定的事项,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协调、交办、督查河长确定的事项。落实上级河长制办公室交办事项,组织对下一级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全面掌握辖区河道管理状况,负责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河道保护宣传等。
(一)建立组织、明确职责,政策法规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策法规处为责任处室。与各单位签订年度依法行政与法治建设责任状,要求各单位建立工作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局党委全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情况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年初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排定全市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白马湖水环境保护与整治行动两项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推出樱花园法制文化长廊建设特色创新项目,扎实推进水利法治建设。
(二)精心组织、科学安排,不断加强法制教育工作。出台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新的政策法规出台之后,我局通过积极订购法律法规书籍,主动邀请省市有关领导、专家做辅导报告等,及时更新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的能力,形成良好的尊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办事氛围。
(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一是组织开展“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为纪念第21届“世界水日”和开展第26届“中国水周”活动,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于今年3月22-28日举办了水文化周(节)。活动突出水法规宣传、水法治文化建设等多个宣传主题,内容丰富多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支持,鼓舞了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士气,振奋了精神,凝聚了队伍。二是设立《淮水讲坛》。讲坛的举办紧密结合淮安水利实际,注重围绕改革发展,突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破解难题的实效性,在内容上涵盖广泛,既有时事理论报告、中心组政治学习和水法律法规培训,也有水法治文化建设等前沿探讨,在形式上,讲坛采取“专家精讲、专题主讲”的模式。实现了《淮水讲坛》讲座系列化、专题化、大众化,促进了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提升了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三是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积极参与5月份全市“法治淮安宣传月”和“行政执法服务月”活动,向市民大量发放水法规宣传资料,制作固定宣传版面进行巡回展示。在江苏法制报刊登依法治水专版,全年在淮安日报和淮海晚报刊登“水利淮安”专栏,在市广播电视台“魅力乡村”、“水利园地”栏目中开展水法规宣传,局主要领导在“政(行)风热线”节目中接受市广播电视台专访,全面宣传水法规。
(四)加强调研、依法决策,为法治建设保驾护航。一是加强政策法规研究。组织系统职工重点研读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水资源〔20XX〕1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在认真研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调研,提请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贯彻意见、《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贯彻意见和《关于加强乡镇水利(务)站建设的意见》贯彻意见。二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制定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确定重大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五)优化流程、提升效能,打造高效审批服务平台。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各项制度,深入研究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批、送达等实施细节,精简和优化办事流程,制作行政许可服务卡放置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窗口供申请人查阅,对进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许可及非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的清理,将行政许可项目压缩到3项,非许可审批项目压缩到2项,其中入河排污口审批实现了跨部门并联审批。其法定依据、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服务表格等进行网上公开,并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在办理时限方面,将取水许可项目承诺办理时限压缩到3天,其他行政许可项目承诺办理时限压缩到4天,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7项,均按期办结,平均办结时间为2天。
(六)创新载体、培育典型,创建樱花园法制文化长廊。20XX年3月,会同淮阴区政府法制办、淮阴区水利局整合利用既有资源,创建了樱花园法制文化长廊。法制文化长廊内容上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以提高群众法律素质和构建和谐淮安为主题,涉及《宪法》、《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水法律法规,形式上图文并茂,浅显易懂,针对性强,深入浅出地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制文化长廊这一普法宣传的展示平台,能让广大市民在游览、休闲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从而发挥其普法惠民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法治淮安建设实践载体。
(七)精心准备、周密部署,积极开展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活动。结合五月份市“行政执法服务月”活动,全面排查各类违反水法规的行为,重点对涉河涉湖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93起。20XX年我市河湖专项执法活动的做法获得水利部淮委、省水利厅的肯定与好评。淮委相关领导专程来淮检查我市河湖专项执法活动开展情况,对我市的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二是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遏制非法采砂蔓延的势头,保障河湖防洪安全和航运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11月7日,省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组织淮安、宿迁两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洪泽湖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我局积极采取行动,制止和查处采砂船只10余条,并对所有采砂船只发放《限期离境通知书》。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打击了洪泽湖非法采砂现象。
河长制落实工作总结
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对于提升人们生活环境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河长制落实工作总结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市旅委作为长住桥港市级“河长制”责任单位,三年多来,在市纪委“河长”的带领下、在市治水办的指导下,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秀洲区相关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按照“一河一长、一河一策,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统一协调、分级管理”原则,认真履行“河长制”责任单位职责,共同协商推进长住桥港水环境综合治理。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认真落实责任河道巡查分析制度。
牵头制订年度整治计划,督促按时完成各阶段治理任务,完善河道综合整治协同工作机制,市、区、街道三级责任单位定期联系沟通,每月巡查河道,记录情况,及时了解进度,分析问题,共同协商有效治水办法。从今年长住桥港水质监测情况分析,总体上比去年有了明显进步,但是三项主要指标还是不稳定,特别是进入6月三项指标居高不下(详见水质监测对比表)。从每月河长单位巡查情况来看,河道水质有时清有时浑,还时有发黑、泛白等情况。相关责任单位与秀洲区、经济开发区治水办共同协商决定再次开展沿线污染源全面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污水管网、排污口有无漏管串管情况。
2.加大重点专项问题整改落实力度。
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攻难点,继续加大存在问题整改力度。一是针对去年经济开发区段昌南桥边东北侧还有一防化团驻地用房至今未完成雨污分流管改造问题,加强联系督促,目前,改造工程方案已报请军分区审批,批示未下;工程经费已安排10万元,但由于经济开发区段城市污水管接口标高问题,防化团原有污水管需要全部改造,所涉工程较大,计划与新楼一并建设改造。二是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内去年未完成雨污分流管改造工程问题,今年上半年已完成污水纳管工程。三是针对河道沿线老小区建筑阳台上均未设污水管,阳台上洗衣机等生活污水直排,经土壤渗入河道,影响河道氨氮、总磷指标问题,因涉及资金预算安排和审批程序,由经济开发区、秀洲区分批分期安排,列入20xx年和以后年度改造计划。四是针对长住桥港河道上建的大润发停车平台和龙禹酒店停车平台问题,继续抓好水面保洁和定期泵站抽水工作,确保水流基本畅通。10月以来因大润发停车平台下河道水发黑发臭问题,市旅委协商秀洲区新城街道治水办,对大润发停车平台下河道进行彻底清淤,同时再次全面检查河道周边雨污水管漏管串管问题,工程计划年底前完成。
3.深入开展污水管网排查整改工作。
今年以来,市、区河道责任单位继续加大长住桥港沿线排污截污实时监管工作,实施岸上岸边、明管暗管定期检查检修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处理。相关单位重点对秀洲区大润发停车平台段河道雨水管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邀请专业管道查明污水漏排原因,落实整改;完成了浙江禾城农商银行截污纳管施工工程;落实秀源水务集团优先安排对长住桥港周边蓬莱路、启蒙路餐饮单位的雨水、污水管普查,按照普查结果,由秀洲新区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全面改造;常秀桥东侧水域发现生活小区污水经雨水管流入河道情况,经济开发区及时进行了管道整修作业。今年以来巡查发现问题共6处,排查发现漏管问题3处,及时采取措施和联系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在12月份污染源再次排查中发现,秀洲区吴越路段沿河老小区、商务楼污水管道有14处存在漏管情况,计划列入20xx年整治计划。
4.继续推进齐抓共管护水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四位一体”保洁机制,定人定时负责河道及周边环境保洁任务,保持河面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杂物堆积,确保水流通畅。继续深化生态治水和绿化护水工作。结合城市有机更新、生态市建设,进一步抓好长住桥港护岸绿化和管理。抓好全区动员治水宣传,落实相关街道、社区、企业、个体经营户治水护水监管责任,营造长住桥港共抓共治氛围。加大对沿河餐馆、洗车店、夜排档等经营单位排污的监管力度,适时开展集中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严肃查处沿河企业、经营户直排、偷排、超标排放及规避监管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沿河小区和经营主体水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强化企业、公民自治意识,共同保护治河成果,实现长住桥港水质全面改善。
水环境治理关系百姓生活,关系城市的长远发展,是一项长期惠民工程,下阶段市旅委将继续在市纪委“河长”的领导下,协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洲区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开展河道巡查和水质监测分析,定期检查沿河排污管道情况,督促落实防化团纳管工程,抓实抓好河道及周边环境保洁工作,继续开展生物治水、科学治水研究和实施工程,治保并举,想方设法完成治理工作目标,力争今年长住桥港水质类别上升一个档次。
河湾社区东与三河镇为邻,西接丰乐街道,社区共计592户,居民均居住在丰乐河沿岸,自落实河长制工作以来,我社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落实。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社区成立了以总支书记王於华为组长,两委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20xx年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日常管理机制和工作台账。按照镇政府落实河长制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按照统一领导,责任落实的方式,切实加强对我社区辖区内水环境整治。
二、制定措施,开展综合整治
河湾社区河长制辖区范围西自肖家桥原刘运泰浴池,东至神灵沟,与三河镇交界,全长约5.4公里,占线长,任务艰巨,我们通过广播、电子屏幕、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对广大居民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参与河道整治的意识,努力营造居民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20xx年1—8月份,我们集中动用了船只开展不少于20次的清理河道漂浮物和腐烂水萍,将沿岸边的垃圾全部清理运出,组织100多人次铲除可河道边的垦植,迎水坡厕所已基本清理拆除,目前只剩下5座在动员做工作,限期在9月底全部拆除结束。截止目前,今年在“河长制”水环境治理方面社区已投入8000多元。
三、强化措施,落实长效机制
首先要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方案,真抓实干建立巡河制度,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巡河检查,并认真的做好巡河记录,巡河时要有图片,发现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其次要做好每月信息收集和上报归档工作,同时做好辖区内水环境调查、登记,协调解决本辖区内水体治理工作中的问题,要使河长制工作形成为一种长效机制,顺利推进。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结合“三线三边”整治和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将“河长制”管理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开展正常。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20xx年出台丰乐河流域“河长制”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河长制”目标管理。我区于20xx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河长制”,加强新安江支流丰乐河流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道“河长制”管护制度,将河道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
二、2014年“河长制”管理主要工作。一是深化责任体系建设。拓展“河长制”管理范围,细化延伸管理层次,在丰乐河流域由二级河长延伸至村(社区)三级,实行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道“河长制” 管理责任体系。全丰乐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7个行政村共确定71个河(段)长,其中一级河长12个、二级河长12个、三级河长47个。实行分级分段管理,明确责任区域,加强日常督查。二是开展“河长”业务培训。3月7日,组织各乡镇“河长” 参加市委组织部、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市新保局举办的2014年新安江流域河长培训班,对乡镇级“河长”进行业务培训,加深对“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建立河道巡查制度,印发《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流域河道巡查制度》。区成立河道巡查队,乡镇村组织河道巡护队,对区域内河道进行巡护,区巡查和乡村巡护相结合,及时掌握河道情况。
三、开展河道、库塘清洁行动。9月27日,由区水利局、区文明办牵头,我区组织区四大班子领导、区直机关干部、乡镇(社区办)、村(社区干部)及志愿者1000余人参加的“保护母亲河,清洁新安江”河道、库塘清洁千人集中大会战活动。本次清洁行动重点范围为全区中小河流、水库、塘坝以及城乡结合部、河道重要节点部位,包括丰乐河岩寺城区段、乡镇政府驻地主要河流以及沿国道、省道、旅游景点等重点村庄的河流。重点开展对16 处、41.8公里河段和四村水库库区的清洁,以及河道阻水障碍和沟渠进行清理。
据统计,全区累计动用水面打捞船20余条,挖掘机7台次、铲车6台次、运输车16台、垃圾保洁车43辆,共打捞清运垃圾86吨。通过这次整治,丰乐河河道卫生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也有力促进了美好乡村建设。
四、加强丰乐河重点河面打捞。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保护意识。区水利局会同区文明办、环保局、新保局等单位开展了保护母亲河倡议活动,在区电视台滚动播送并到各村组、小区张贴倡议书,对沿河乡镇村发放宣传资料,提高了居民保护水环境意识。二是搞好源头管理,突出重点区域。实行村级保洁和河道清洁相结合,以乡镇为单位落实责任区域,把河道水面保洁工作纳入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区水利局负责丰乐河主干道(城区宝塔电站至西溪南大桥段长约6公里)、颖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二坝水面日常保洁;各乡镇负责辖区支流的.水面保洁工作,齐抓共管,有效抓好漂浮物的管理。三是加强丰乐河干流和丰乐水库打捞队日常管理。成立专业保洁队伍4支,分别负责丰乐河主干道、颖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丰乐水库二坝水面保洁工作。我区还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河道保洁队伍。9月上旬,完成了丰乐河城区段河道保洁项目(2014—20xx年度)招投标工作,选定黄山市徽州区日洁保洁为项目保洁队伍,并于月底与其签订了保洁合同。
五、加强流域河道采砂治理。强化丰乐河及其12条主要支流的采砂管理,与区直有关单位、沿河乡镇协调配合,规范河道采砂和沿岸采石洗砂行为,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基本实现了没有无证非法采砂行为的目标。为响应市政府开展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我局近年来对河道采砂审批“做减法”,逐步取消了河道采砂场的审批,我区河道基本划定为保留区、禁采区,无河道采砂场。
六、开展 “河长”公示牌树立工作。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区将在丰乐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8个行政村辖区河道设立“河长”公示牌。目前市一级“河长”公示牌1块(市领导)和区二级“河长”公示牌12块(区领导)已基本完成,乡镇三级“河长”公示牌和村四级“河长”公示牌正在制作安装。
七、下步打算
我区将按照“河长制”目标管理的要求,通过加强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接沟通和兄弟区县的交流学习,加大区内部门和各乡镇的协作配合力度,认真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扎实有效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河长制”目标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我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1、进一步完善“河长”公示牌信息,为持续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打好基础;
2、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加强“河长制”落实和督查。搞好丰乐河孙公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3、不断健全和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实施河道巡查制度,开展河道巡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河面打捞,治理采砂洗砂。搞好丰乐河文峰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江苏省河长制工作总结
江苏省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是为了提升河道管理,加强河道管理的质量。下面江苏省河长制工作总结是我想跟大家分享的,欢迎大家浏览。
全省10万多条村级以上河道,每一条都将有一位“河长”负责。江苏省政府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苏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情况。江苏首创的“河长制” 有了“升级版“,省级总河长由石泰峰省长担任,副总河长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5月底前省、市、县、乡、村全面落实五级河长。
江苏首创的“河长制”推出4.0版本
据介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xx年11月28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根据中央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江苏实际,我省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下发,部署在全省打造升级版的河长制。
江苏河湖众多、水系发达,水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6.9%。我省也是“河长制”的首创之地,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全省骨干河道的河长基本落实到位,其中由各级行政首长担任河长的占70%,河长制办公室基本建立。设立了河长制管理引导奖补资金,每年投入6000万元,带动市县河道管理保护经费投入超过10亿元,全省47.9%的河段实行社会化管护。
据了解,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发生以后,无锡市探索实行了以水质达标为主要目标的河长制。2008年,在总结无锡市河长制经验基础上,我省将河长制扩大到省内太湖流域,太湖15条主要入湖河流实行了由省级领导和市级领导共同担任河长的“双河长制”。为推广太湖流域河长制经验,20xx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全省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意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河长制。这样算来,这次出炉的升级版“河长制”已经是4.0版本了。
省长任省级总河长,全省设10万多河长
我省打造升级版的河长制,有哪些新举措?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根平介绍,我省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组建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办公室。在总河长设立方面,省级总河长由石泰峰省长担任,副总河长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市县乡总河长由本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在河长设立方面,全省18条重要流域性河道、7个省管湖泊,分别由11名省领导担任河长,河湖所在市县党政负责同志担任相应河段河长。
另外,河长制管理体系由原来的骨干河道升级为全省各类河道、湖泊和水库,覆盖了全省村级以上河道10万多条,乡级以上河道2万多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1495条,省级骨干河道727条,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137个,在册水库901座。
“河长”干得好不好,每年向社会公布
我省将建立“河长工作联系单”制度,各级河长对巡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第三方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查办,明确责任,挂账整改,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记者注意到,“河长”干得好不好,将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实施意见”明确,要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省级每年对各设区市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保送省委、省政府,通报省委组织部,并向社会公布,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河长治河,还要主动接受民众监督。我省将公布省级河长办投诉举报电话,在每一条河道设立标准化的河长公示牌,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效果进行评价,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结合“三线三边”整治和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将“河长制”管理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开展正常。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20xx年出台丰乐河流域“河长制”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河长制”目标管理。
我区于20xx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河长制”,加强新安江支流丰乐河流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道“河长制”管护制度,将河道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
二、20xx年“河长制”管理主要工作。
一是深化责任体系建设。拓展“河长制”管理范围,细化延伸管理层次,在丰乐河流域由二级河长延伸至村(社区)三级,实行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道“河长制” 管理责任体系。全丰乐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7个行政村共确定71个河(段)长,其中一级河长12个、二级河长12个、三级河长47个。实行分级分段管理,明确责任区域,加强日常督查。二是开展“河长”业务培训。3月7日,组织各乡镇“河长” 参加市委组织部、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市新保局举办的20xx年新安江流域河长培训班,对乡镇级“河长”进行业务培训,加深对“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建立河道巡查制度,印发《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流域河道巡查制度》。区成立河道巡查队,乡镇村组织河道巡护队,对区域内河道进行巡护,区巡查和乡村巡护相结合,及时掌握河道情况。
三、开展河道、库塘清洁行动。
9月27日,由区水利局、区文明办牵头,我区组织区四大班子领导、区直机关干部、乡镇(社区办)、村(社区干部)及志愿者1000余人参加的“保护母亲河,清洁新安江”河道、库塘清洁千人集中大会战活动。本次清洁行动重点范围为全区中小河流、水库、塘坝以及城乡结合部、河道重要节点部位,包括丰乐河岩寺城区段、乡镇政府驻地主要河流以及沿国道、省道、旅游景点等重点村庄的河流。重点开展对16 处、41.8公里河段和四村水库库区的清洁,以及河道阻水障碍和沟渠进行清理。
据统计,全区累计动用水面打捞船20余条,挖掘机7台次、铲车6台次、运输车16台、垃圾保洁车43辆,共打捞清运垃圾86吨。通过这次整治,丰乐河河道卫生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也有力促进了美好乡村建设。
四、加强丰乐河重点河面打捞。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保护意识。区水利局会同区文明办、环保局、新保局等单位开展了保护母亲河倡议活动,在区电视台滚动播送并到各村组、小区张贴倡议书,对沿河乡镇村发放宣传资料,提高了居民保护水环境意识。二是搞好源头管理,突出重点区域。实行村级保洁和河道清洁相结合,以乡镇为单位落实责任区域,把河道水面保洁工作纳入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区水利局负责丰乐河主干道(城区宝塔电站至西溪南大桥段长约6公里)、颖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二坝水面日常保洁;各乡镇负责辖区支流的水面保洁工作,齐抓共管,有效抓好漂浮物的管理。三是加强丰乐河干流和丰乐水库打捞队日常管理。成立专业保洁队伍4支,分别负责丰乐河主干道、颖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丰乐水库二坝水面保洁工作。我区还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河道保洁队伍。9月上旬,完成了丰乐河城区段河道保洁项目(20xx—2015年度)招投标工作,选定黄山市徽州区日洁保洁为项目保洁队伍,并于月底与其签订了保洁合同。
五、加强流域河道采砂治理。
强化丰乐河及其12条主要支流的采砂管理,与区直有关单位、沿河乡镇协调配合,规范河道采砂和沿岸采石洗砂行为,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基本实现了没有无证非法采砂行为的目标。为响应市政府开展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我局近年来对河道采砂审批“做减法”,逐步取消了河道采砂场的审批,我区河道基本划定为保留区、禁采区,无河道采砂场。
六、开展 “河长”公示牌树立工作。
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区将在丰乐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8个行政村辖区河道设立“河长”公示牌。目前市一级“河长”公示牌1块(市领导)和区二级“河长”公示牌12块(区领导)已基本完成,乡镇三级“河长”公示牌和村四级“河长”公示牌正在制作安装。
七、下步打算
我区将按照“河长制”目标管理的要求,通过加强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接沟通和兄弟区县的`交流学习,加大区内部门和各乡镇的协作配合力度,认真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扎实有效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河长制”目标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我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1、进一步完善“河长”公示牌信息,为持续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打好基础;
2、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加强“河长制”落实和督查。搞好丰乐河孙公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3、不断健全和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实施河道巡查制度,开展河道巡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河面打捞,治理采砂洗砂。搞好丰乐河文峰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近期,江苏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劲松率调研组,先后赴徐州、无锡、苏州、南通、泰州等地开展“河长制”专题系列调研。
张劲松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各地流域性骨干、区域型骨干及县乡河道管护现场,深入了解实情并进行了具体指导。张劲松听取了各市、县(市、区)水利(务)局及其具体职能部门关于“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对各地在“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河道管护、考核评估等方面的做法经验、工作成效给予肯定。他指出,近年来,通过推行“河长制”管理,河道综合功能效益得到更好发挥,河道运行管理、经费投入、综合执法等机制初步形成,河道的水质改善了,环境风貌美化了,水生态好转了,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提升了。河道管理工作正逐步实现由行业管理向社会管理的转变、从控制水到管理水的转变、从单一功能向多功能的转变、从单一目标向多目标的转变。实践证明,“河长制”工作方向正确、影响深远。
对下一步工作,张劲松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进一步总结、推广、创新,全面深入推进河道管理“河长制”。一是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河长”原则上均应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利部门,落实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二是探索河道管理标准化建设。开展管理标准化河道示范试点工作,建立河道管理标准化指标体系,进一步推进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是健全工作机制。要强化“河长制”考核机制,出台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大对各级政府的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河道管护工作的主要评价依据。要建立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河道管理经费的投入力度,全面建立稳定的河道管理经费投入机制。要建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强化河道巡查,运用好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力量,及时发现问题交办处理。要实施“一河一策”,针对每条河道实际情况,强化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细化管理之策,持续推动河道长效管护提质增效。
江苏省水利厅办公室、工管处、省河道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南京大学有关专家参与调研。
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乡镇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是为了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下面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是我想跟大家分享的,欢迎大家浏览。
“河长制”是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的创新,从一些地方推行“河长制”的实践看,“河长制”对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针对河湖管理尤其是中小型河湖管理中存在的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机构不健全以及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自发地开展建立“河长制”的探索。
由于这种探索是自发的,各地的具体做法各异,有的是水利部门牵头,以明确河湖管护主体,落实河湖的治理、保洁、清污、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等责任及管护经费为主要内容(如我省沿江的一些市县);有的是环保部门牵头,以落实河湖水污染防治责任为主要内容(如合肥市),实践表明,这种自发的探索难以建立统一、规范、有效的河湖管护新体制机制。
20xx年,我厅在借鉴兄弟省推行“河长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水利部部署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选择芜湖县开展建立统一的的河长制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调研借鉴,编制方案
为推进河湖管理工作,20xx年县政府组织水利、农委、环保和住建等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到浙江的长兴、桐庐和桐乡等地考察学习“河长制”经验做法。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县政府在我厅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了《芜湖县“河长制”试点方案》,保障了试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步骤有序。
二、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20xx年县人大会议,把《以河长制为抓手,治理保护水生态工程》列为“一号议案”,重点督办。县委将其列入芜湖县“十大工程”之一,予以强力推进。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十大工程”政委和指挥长。河湖水生态治理保护工程由县政协主席担任组长,五位县级领导担任成员,各乡镇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把握契机,明确目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全国河湖管护体制创新试点为契机,坚持顶层设计,推进“河长制”实施,切实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结合县情,明确推行河长制“两洁两改善”的工作目标:即,水岸整洁。水体岸线无坍塌,沿岸无垃圾;水面清洁。水体表面无杂草、无废弃漂浮物。水质明显改善。全县饮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农业用水达到或优于Ⅴ类以上,县域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明显改善。全县水生态较好的水体得到切实保护,有污染的水体得到有效治理,河湖水生态明显改善,水环境持续向好。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该县在推进“河长制”过程中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大力实施水生态治理保护“五大工程”。一是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可能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监管和整改力度,控制或减少污水排放。二是农业污染防治工程。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鼓励集中收购、集中处理;严格实行畜禽养殖规划,完善乡镇村集体水面发包办法,控制水面过度养殖造成的富营养和水污染。三是清淤护岸活水工程。每年实施100条重点骨干渠道清淤整治保洁维护工程,提高水系通畅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每年实施20公里河道生物修复生态护坡等工程。落实河湖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岸线登记、管理和养护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四是农村清洁工程。以住建部门统筹指导,交通、水利、农委等多部门配合的集河道、公路、集乡镇、农村“四位一体”的长效保洁机制,水岸同治、一体运作,推进“户集、村收、乡镇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置模式,解决农村河道水面、公路路面、集镇街区、农村废弃农药瓶、化肥袋、塑料膜的环境污染问题。五是居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对重点水体,制定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结合美丽乡村、“三线三边”等活动,加强对集乡镇、城乡结合部、中心村等人口集聚区的环境管理,加快实施乡村改水、改厕、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面和处理能力。
“五大工程”的责任分别由县环保局、农委、水利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建设委等单位牵头承担。
五、健全组织,落实保障
健全组织。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健全“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实行由县级领导担任河长,乡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河长,县直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青弋江、水阳江河流河段及其支流,归口沿途各乡镇政府属地管辖。创建“1+5+5+5”的工作推进机制:即以建立“河长制”为总抓手,5位县级领导各联系1个乡镇,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水利、农业、环保、住建等5个工作推进组织。从水利局、环保局、农委、市容局各抽调一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专门负责“三水”共治日常工作。
加大投入。20xx年计划安排和争取国家、省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补助1.65亿元。以青弋江干流治理芜湖县河段工程为平台,专项贷款10亿元,用于青弋江滨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拆迁工作已经启动。县水利建设基金适当倾斜,切块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水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奖励和补助。从3000万元农田水利专项资金中,划出30%用于水生态治理保护奖补。各地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并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严格考核。县领导组采取工作调度、通报、督查、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一旬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季一检查,一年一考核。
截止目前,芜湖县专项活动共发动干部群众3000余人次,出动保洁船600余艘次,出动车辆450余辆次,清理河道、沟浜200余条,规范河长制公示牌24块,河岸绿化养护3.5万平方,限养水面养殖4650亩,禁养水面1100余亩,取缔无证渔网160条。,基本形成了河湖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落实的体制机制,初步实现了“两洁两改善”的治理、管护目标。
下一步,我厅将对芜湖县等地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梳理总结,自下而上逐步加以复制推广,使“河长制”由盆景变为靓丽的风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市人口的日益增多,城市河道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部分河道常年呈现黑臭状态,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很大困扰,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根据《xx市环境状况公报》(20xx年)[1],全市监测水环境断面(点)250个,155个断面水质达到功能类别标准,达标率仅为62%,省控、市控入江支流达标率在全省居后,内、外秦淮河、金川河等主要内河水质,按流域评价标准仍不达标,城市河道普遍存在黑臭现象。xx市虽然已基本建立起对各区政府的大气环境质量的刚性考核机制,但确未覆盖至水环境质量。在尚未形成水环境质量刚性考核机制前,水环境“河长制”作为重要的考核管理手段,可以使各区进一步重视水环境质量,推动各区积极开展水环境治理,继而有效提升水环境质量。
20xx年4月,国务院正式下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水十条”明确了2017年消除黑臭、2020年3类以上水体达到省“水十条”要求等具体目标,而对比xx市目前现状,差距甚远。因此,亟需出台多类政策和措施,加强水污染防治的顶层设计,从市级层面需要建立一套水质监测评价和目标责任体系。2013年,xx市政府正式印发了《xx市河道水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通过“河长制”管理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河道逐条明确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负责落实该河道的整治和管理等各项措施,明确属地政府责任,以重点断面达标为目标,推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以实现河道水质与水环境的持续改善,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
1 xx市“河长制”管理情况
1.1 “河长制”管理考核内容
1.1.1 明确“河长制”管理范围 xx市对于河长制河道实施市、区两级管理,市级河长制河流包括除长江干流、湖库以外的功能区水体、全市所有入江河道、以及被市民广泛关注的主要河道,跨区(园区)的设出入境断面及控制断面;区级河长制河流则由各区(园区)自行梳理、确定,确保区(园区)内主要河道全覆盖。截至20xx年,xx市共有107条河道纳入“河长制”河道管理。
1.1.2 明确“河长制”管理考核方式 按照市、区政府两级河长制河道管理体系,对各区政府的水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开展考核。主要包括各区自查、市管理部门日常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
1.1.3 明确考核内容及评分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单条河道考核与区政府综合考核,其中单条河道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水质目标、水环境整治工作及河道管护等3个方面;区政府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辖区内河长制单条河道考核情况、区级河长制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媒体曝光情况等。
1.1.4 考核结果的应用 根据考核评分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并向社会公开,向市督查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将水环境河长制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区长(园区主任)环保目标责任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责任制等考核。
1.2 “河长制”管理考核成效
1.2.1 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河长制”推行2a以来,市、区两级均高度重视河长制管理工作。在市级层面,基本上形成了常态化的部门协作机制;在区级层面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也较为顺畅,其中江宁区等专门成立河长办,统筹区内河道管理工作。
1.2.2 水环境质量有所提升 实施河长制管理后,各区水环境整治积极性明显提升,针对辖区内黑臭河道,按照整治计划,通过采取截污、清淤、生态治理等综合措施,基本消除了已整治河道的黑臭现象,水质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如江宁区外港河下游段、六合区护城河、浦口区城南河、建邺区向阳河、玄武区玉带河等从原来脏乱黑臭变为水清岸洁,已成为市民休闲新去处。
1.2.3 通过长效管理稳定成效 各区已基本建立了河道日常管护机制,定期打捞水面及两岸漂浮物,同时对相关具备条件的河道实施引水补水。建邺区、江宁区、六合区、河西管委会等已形成了较好的长效管理措施,水面漂浮物较少、引水补水机制完善,对水质基本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xx市“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
2.1 河长制工作机制还不完善 个别区未充分重视河长制管理工作,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使得相关工作难以推进和开展,区域内河流黑臭现象仍然十分普遍。
2.2 水质达标率较低 部分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滞后、雨污分流后的管网尚未完全切换到位、部分管网疏于管养等情况,污水下河现象屡见不鲜,尽管引水补水常态化,但仍然成效不大。
2.3 整治计划的总体规划性不强 河长制河道要求“一河一策”,按照属地管理,具体整治工作落实在各区。但由于城市河道一般都是连贯相通的,存在上下游的关系,而各区的整治方案自行确定,导致了河道整治计划总体规划性不强。因此,目前存在着上游区(园区)未进行整治,下游区(园区)已开展了整治,导致下游区(园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情况。
3 意见与建议
3.1 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 明确部门责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梳理区域内河流,纳入区级河长制管理,按照河流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按期推进实施;同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辖区内河道管养责任部门,建立长效的管养机制,做好河道管护工作。
3.2 持续推进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进一步加快推进河流汇水区排水达标区建设,加强对河道沿岸排口的排查,对污水下河现象进行整治,切实改善河道水质。
3.3 强化水质异常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对河道周边污染源的监管,纠正不规范的排水排污现象;建立有效的河道监测、巡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应急联动,确保水质异常时能够及时处置,对河道污染问题要向社会信息公布。
日前,我县组织“河长制”自查组兵分两路,对全县河道开展为期3天的自检督查行动。据悉,此次自检督查行动是对我县前一阶段“河长制”工作的查漏补缺,也是对我县“五水共治”工作的经验总结。
在督查行动中,“河长制”自查组先后前往昆阳、万全、鳌江、萧江、水头、腾蛟、山门、南雁等地,对各镇(乡)的“两河”和县级以上河道的各级河长进行督查。每到一处,自查组人员依次拨打了“河长牌”上镇级河长、社区河长、村级河长等相关负责人的公示号码,了解各级河长联系电话是否通畅,询问河长如何落实“河长制”责任,以及如何进行管理与检查等。经过督查,自查组发现,我县部分河道还存在河面有漂浮物、油污,河长牌位置不规范,河长牌上无河长电话,河道不整洁等问题;在自查组人员致电的各级河长中还存在河长未接电话、河长不清楚自己是河长等现象。
据了解,根据省、市有关部署,我县督查行动从9月中旬开始,一直将持续到12月底,形式以暗访为主,采取督查组督查与媒体监督曝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河道以垃圾河、黑臭河为主,督查的河长对象以镇、村两级河长为主。
“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河长制’工作机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各地‘河长制’基础工作,以及‘河长制’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等方面工作。”县治水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各镇(乡)要围绕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及时做好当地“河长制”工作自查和总结。同时,召开一次河长工作例会,对督查行动精神进行传达,对河长工作机制进行培训;组织一次巡查行动,重点突出县级河道及垃圾河、黑臭河,对河长公示牌、水质、排污口、雨水排放口、河边企业、河边养殖场、水环境治理项目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了解和记录,列出整改清单,并及时整改。